为加大民法典学习宣传力度,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更好的服务企业发展,11月3日,我院到汕头综合保税区开展送民法典进企业普法宣讲活动。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主任陈春松、副主任谢凯、党政办公室主任林航,濠江法院院长游建英参加了活动。
我院陈浩炳法官以《民法典之“绿色原则”》为题,围绕民法典的重要地位及其主要内容、民法典与生态环境保护、与企业密切相关的合同履行规定等方面展开讲解,并结合与企业有关的实际案例深度解读对应法条。活动中,我院向企业赠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资料,与企业代表现场交流,答疑解惑。
参加活动的企业代表对法官送法进企业表示欢迎和感谢,认为这种形式的法律宣讲活动,有利于企业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对促进企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