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过官司的朋友可能有这样的体会:用起诉方式解决纠纷,除了耗时长,诉讼费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纠纷涉及的标的额并不大,但诉讼流程走下来,花费的时间成本太高……其实对于一些标的额小、事实清楚、想早点解决的纠纷,当事人大可以选择“诉调对接”的方式解决,也能起到诉讼结案的效果。
近期,濠江法院采用诉调对接方式解决一起民间借贷案,快速解决了纠纷。
2019年6月21日,张某通过网上立案向我院提交立案申请,要求被告蔡某偿还借款。2019年6月25日,立案法官经审核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案情较为简单,涉案标的额不大,于是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向原被告释明诉调对接方式的优势后,原被告双方均自愿选择诉调对接方式解决纠纷。当天下午,原被告双方到我院参加诉调对接,我院邀请司法调解员协助调解。
经过一个多小时耐心的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约定被告蔡某分6期还清借款。协议达成后,双方共同申请对该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经本院审查依法确认协议并作出司法确认裁定书。若蔡某未按协议约定返还借款,张某可根据裁定书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张某拿到裁定书后喜出望外,她说:“这个诉调对接挺好的,程序简单,既快捷还省钱,效果还特别好。”
法官提示:本案提到的诉调对接是一种综合解决社会矛盾的改革尝试,它的优势主要有三点:
一是速度快。法院发挥诉调对接工作联动机制作用,依托诉调对接平台,引入社会力量集中化解来法院起诉的各类民商事案件,为当事人节约了极大的时间成本,也减轻了法院的办案。
二是效果好。审判员及有关机关单位、团体个人居中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协议,双方再申请对协议予以司法确认,具有和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若违反协议内容,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据法院经司法确认后的裁定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是成本低。若以诉讼方式解决纠纷,需要根据案件的标的额计算诉讼费,对于一些标的额较大的案件,当事人负担的诉讼费是较重的。在诉调对接阶段,按照有关规定,司法确认案件不收取诉讼费用。
诉调对接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是一种较为柔性的纠纷解决机制,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不可代替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