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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生效后赖着不搬,法院强制腾迁执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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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濠江法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9-30 16:47:53 打印 字号: | |

近期,为使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得到实现,濠江法院执行干警在达濠街道青篮新园对一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占据房屋拒不退还的房屋进行强制腾迁。

申请执行人徐某和被执行人纪某系同母异父兄弟,徐某于1988年购买位于汕头市濠江区青篮新园的一处房产,一直由纪某居住管理使用。后双方因上述房产起了争纷,两次闹上法庭。2014年12月,徐某将弟弟纪某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原物,并支付房屋占用费,濠江法院审理后判决纪某返还上述房产。双方均不服提起上诉,2016年6月汕头中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尔后,因纪某无视生效法律文书拒不退还,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受理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兄弟关系,为了促进家庭和谐,执行法官决定调解为先,通过多种途径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说理,努力做好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多次顶着烈日到纪某家中,实地勘察现场,力求化解矛盾、案结事了。

一开始,双方的抵触情绪颇重,并就一些陈年琐事争执不休。执行法官通过多次耐心劝解、释明法理。最终徐某提出纪某给予一定的价款,该房产可转让给纪某。但是纪某却以没钱为由,否定徐某提出的方案。

因双方当事人积怨已久,无法达成和解,濠江法院最终决定对涉诉房屋进行强制执行。为确保执行程序更加公正透明,濠江法院使用综合执行指挥中心全程录音录像,还邀请居委会工作人员对本次腾迁工作进行协助,协调区公安机关应对行动中可能出现的突发问题,并通知被执行人纪某到场。

9月13日上午,濠江法院执行干警等一行人再次来到涉案房屋,进行强制搬迁。上午10点到达时,房屋紧锁,执行法官多次敲门,无人应答。执行法官决定进行强制开锁。门被打开后,执行干警按照事先方案,对屋内物品进行清点、拍照、录像。随后,搬家公司将物品搬至暂放处。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行动,濠江法院成功将房屋交到了徐某代理人手中。至此,腾迁工作圆满完成。

近年来,濠江法院为有力打击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老赖”,破解“执行难”问题,采取了系列行动和铁腕措施,彰显了执法权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

责任编辑:濠江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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