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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报告财产令“老赖”被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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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濠江法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6-29 16:24:04 打印 字号: | |

财产申报制度是执行工作中一项重要制度,对于法院掌握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执行工作具有重要作用。但是很多被执行人对财产申报并不重视,有拒绝申报的,有不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也有不如实申报的,殊不知这些行为已妨碍了法院的执行工作,将面临着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6月19日,濠江法院依法对虚假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陈某进行司法拘留15日。

石某诉陈某及其妻子民间借贷纠纷案,经传票传唤,陈某均拒不出庭,濠江法院遂缺席判决陈某夫妻偿还石某借款本金40万元及相应利息。还款期限届满后,陈某夫妻均未能按照判决还款,石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濠江法院立案受理后,多次联系被执行人陈某,但电话均未接通。执行法官根据石某提供的线索前往陈某的住址,但却只见到陈某的父母,仍不见陈某身影。尔后,执行法官经多次调查发现陈某的财付通账号疑似为手机号码,便尝试拨通该号码,果不其然接电话方自称是陈某,执行法官遂要求其前往法院处理此事,陈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辞不来。在收到濠江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和申报财产令后,陈某在财产申报令相关事项上均填写无财产。

执行法官经查,发现陈某夫妇名下有银行卡若干张,且在中国建设银行、财付通等账号有存款。对此,执行法官及时采取冻结、划拨等强制措施,并向陈某夫妻发出限制消费令。6月19日陈某经执行法官多次传唤后到法院接受询问,执行法官再次责令其如实填写财产申报令,否则下一步将对其采取拘留措施。但陈某仍坚称自己无银行卡,也无其它财产,以“没有钱”为由,拒不履行义务。因陈某在执行期间一直没有如实申报财产状况,濠江法院以陈某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作出司法拘留的决定。

责任编辑:濠江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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