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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被告双方当事人均送锦旗致谢 ——濠江法院顺利调解一起拖欠二十年的工程款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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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濠江法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2-13 17:00:37 打印 字号: | |

近日,汕头市濠江区滨海街道工委、办事处向濠江法院送来写有“不忘初心 司法广惠百姓;忠诚履职 共建和美社会”的锦旗,并送来一封感谢信,以此感谢我院通过调解高效化解了一件工程款历史纠纷案。

这是积压了20多年未能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原告曾是汕头市河浦某建筑公司工程队负责人,原告诉称,自1995年328日由原告以汕头市河浦建筑工程总公司名义与被告汕头市濠江区滨海街道办事处签订《中学工程承包施工合同书》,约定由原告以自带全部资金、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建学校工程。工程于1995410日正式开工,199510月经竣工正式投入使用。工程竣工后,双方确认工程造价为6710485.67元。按照合同约定,工程款的70%应以现金形式分期支付;另外的30%则以划给有使用权土地的形式支付。之后,原告向被告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余款未付,原告遂向我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全部债务本金5090857.09元及债务利息1369780.01元。

濠江法院立案后,因纠纷时间长,双方互不信任,矛盾较为尖锐。陈林玉院长高度重视,从维护安定团结、构建和谐社会大局出发,牢记宗旨,不忘使命,亲自做通街道工作。副院长到庭长、副庭长先后多次找当事人谈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礼,授之以法,原、被告双方均被我院公正司法的立场和做法打动,促使本案最终于201818日顺利达成调解。原告郑某与被告共同确认由被告付还原告郑某工程款本息共1557000元,该款于201828日前一次性付清,该案得以圆满结案。原告郑某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收到调解书不久便特意送来一面锦旗,上书“司法为民 调解有方”,以此感谢法院为达成调解做出的努力。

在司法调解中,往往需要法官努力协调、平衡多方利益,才能实现调解成功。濠江法院将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强有力的司法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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